
受福清市皮肤病防治院委托,福建东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对福清市皮肤病防治院医疗设备项目采购项目组织竞争性谈判,现欢迎被采购人及评审专家推荐的供应商前来参加。在福州市仓山区金祥路517号金山海悦园2号楼1102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5月2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5.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方式:供应商须报名成功后方可获取采购文件,如需纸质版采购文件另加邮寄费20元。
3.现场方式报名获取谈判文件的,须填写《获取谈判文件登记表》。邮件方式报名获取谈判文件的,须按本公告提供的开户名、开户行、账号及本公告的要求,公对公转账(不接受个人转账)相应的金额到上述账户并备注项目编号,将转账底单复印件或截图及填写《获取谈判文件文件登记表》加盖公章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并致电确认是否报名成功。
4.报名期限内,供应商应向代理机构对本项目进行报名,未报名导致投标将被拒绝。递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投标人名称需与购买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名称一致,除能提供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单位名称变更证明外,否则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响应文件。
5.供应商在获取谈判文件登记表所填写的信息须为真实、准确、完整,且不具有任何误导性。供应商应详细审查谈判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和有关附件,将自行承担因对谈判文件理解不正确或误解而产生的相应后果。